核心提示:12月24日,华东神学院举行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第二次集体学习会。学院领导及全体师生参加学习。...

在条例学习环节,陈企瑞老师重点领学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第三章“宗教院校”,从办学主体、设立程序、办学条件和教师管理等方面,阐明依法办学、规范办学对宗教院校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。苏志明老师围绕第四章“宗教活动场所”,结合教会治理实践,分享了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管理及其对推进基督教中国化的启示。吴立斌老师系统解读第五章“宗教教职人员”,强调教职人员合法身份、纪律意识和品行修养的重要性。陈桂照老师结合第六章“宗教活动”,从依法规范宗教活动、防范风险等方面,阐明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宗教活动的现实意义。

最后,谢炳国院长总结讲话,充分肯定了本次学习内容系统、准备充分、联系实际紧密。谢院长强调全院师生要以“学法规”为基础、以“守戒律”为核心、以“重修为”为关键、以“树形象”为目标,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办学治校和个人修养中,推动学院法治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。本次集体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、凝聚了共识,为华东神学院在新时代背景下坚持依法治教、推进神学教育中国化、培养爱国爱教教牧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

